由于田间杂草种群数量大、适应性广、生命力强,增加了化学防治的难度,在使用除草剂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正确选择除草剂 化学除草剂是选择性很强的农药,是利用植物生理上的差异进行选择除草。不同植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不同,因而产生的作用也不一样。除草剂的选择主要根据要控制的目标杂草、杂草生长期、栽植地点和植物品种等几个主要因素。影响除草剂选择的其他因素还包括土壤类型、土壤温度、土壤pH值、有机质、土壤湿度、杂草或植物是否在胁迫下生长、使用除草剂的方式、除草剂在叶子或土壤表面的保持力、杂草流动和喷雾量等。
在同一苗圃中,防治同类型杂草连年使用单一除草剂,就会出现两种不良后果,一是诱发杂草对该除草剂产生抗药性,二是杂草种群发生变化,杀除了原先优势种群杂草,促使原来次要的杂草逐渐上升为优势杂草,加大杂草防除的难度。因此,可以采用除草剂混用的方法,还应循环使用。用于交替使用的除草剂品种应根据药剂性能、防除对象、安全性及成本等因素灵活选配。一般选用不同杀草谱或不同作用机理的除草剂交替使用,或是土壤处理剂与茎叶处理剂交替使用。
2.严格掌握使用剂量 除草剂用量一定要适宜,量小了影响除草效果,达不到除草目的;量大了既不安全也不经济。除草剂用药剂量应根据土质和植物敏感期而定。砂质土吸附能力较弱而易产生淋溶,宜使用低限量,其用药量一般要降低1/3左右;黏土胶体吸附能力强,吸附的除草剂多,宜使用高限量,在高温多雨条件下用药量要适当减少;杂草小时用剂量下限,杂草大时用上限。为追求除草效果随意加大剂量,或拌药不匀(撒施法)、对水过少(喷施法)、或重喷后局部浓度过大,容易造成植株药害。在除草剂配制上要按推荐剂量和浓度配制,按比例配制,要用量具,不要用瓶盖或其他器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