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除草剂的应用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成为我国农田杂草防治最主要的手段之一。但除草剂是一把双刃剑,在使用过程中也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除草剂发生药害怎么办?怎样科学地规避除草剂药害?
除草剂药害逐年加重
由于我国除草剂的生产和应用技术水平相对落后,除草剂药害发生比较普遍,全国近50%的作物田都产生不同程度的药害,并且有逐年加重的趋势。
传统的长残效除草剂如氯嘧磺隆、油磺隆,由于用量逐年减少,对后茬敏感作物的药害有下降的趋势;新的长残留除草剂,如氟磺胺草醚、甲基磺草酮、唑嘧磺草胺、二氯喹啉酸等,对后茬作物造成的药害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大豆田复合型残留药害经常发生,由于个别地区单一作物常年连作,常用药剂连年使用及多种药剂的混配造成复合型残留药害;除草剂用量普遍过高,使作物药害的发生逐年加重;某些除草剂自身安全性差形成的药害也相当严重。
药害三大类型
一是当季药害:如大豆田使用氟磺胺草醚、乙草胺、嗪草酮出现的除草剂药害;玉米田苗后施用烟嘧磺隆、2,4-D丁酯出现的药害 (主要表现为玉米畸形,心叶呈鞭状,雄穗无法正常抽出,严重影响产量);水稻苗床使用丁·扑合剂造成的不同程度药害;小麦3叶期以前或拔节期以后使用2,4-D丁酯等造成药害。
二是残留药害:主要表现在大豆田使用氯嘧磺隆、氟磺胺草醚、咪唑乙烟酸、异恶草松等除草剂,导致后茬敏感作物如玉米、瓜类、马铃薯、水稻、甜菜等出现药害。另外春季低温高湿,移栽后的洋葱、甜瓜、西瓜等作物常大面积出现残留药害。
三是漂移药害:药液雾滴挥发并随风飘移,致使邻近的敏感作物受害等,如使用2,4-D丁酯、异恶草酮对邻近阔叶作物及树木造成的药害。
除草剂造成作物药害的总体特点:传导型除草剂药害症状出现晚,往往整株受害,严重者导致绝产,难以恢复;触杀型除草剂药害症状出现较快且急,往往作物局部出现症状,若生长点未受害,可以缓解。
七成药害是使用技术问题
一是除草剂本身的性质:安全性差、含有杂质或者剂型不合格、配方不合理、含量过高、添加非法隐性成分。
二是环境条件的影响:低温多雨、大风天气或施药时期不对均容易造成药害,如2014年5月份黑龙江省出现阶段性低温多雨天气,大豆、玉米田低洼地块、沙壤土地块出现了大面积的淋溶药害。
三是使用技术:长残效除草剂如咪唑乙烟酸、氯嘧磺隆在低残留浓度下对敏感后作物产生药害;除草剂过量使用、误用、混用及助剂选择不当也会产生药害;施药时期不正确、施药方法有误、施药器械性能差、喷雾技术落后、喷雾器清洗不彻底、田间整地质量较差也常造成药害。
四是作物因素:作物种类对除草剂的耐性的差异(如水稻不同品种对莎稗磷的耐药程度不同)、作物不同生育阶段的敏感性差异、作物幼苗素质及长势差异等。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除草剂因使用技术造成的药害占到70%以上。
科学使用除草剂
在使用除草剂前应细致地阅读标签,明确该除草剂的适用作物、适宜的施药时期及方法、防除对象、安全用药量及用药注意事项,避免用错药或超范围用药,避免在安全用药期外施药和超量用药。尤其在使用新的除草剂时,更要慎重,先小面积试验示范,再大面积应用。
尽可能对所使用除草剂的特性、施用作物对该除草剂的耐药程度,以及环境条件对其可能产生的影响有所了解,做到科学用药并且在用药的各个环节上都能做到准确无误。
除草剂药液要混配均匀、喷洒均匀,施药之前,尤其是除草剂混用之前一定要将除草剂充分溶解,采用二次稀释的方法将除草剂搅拌均匀。田间喷洒时一定要做到匀速行走,喷洒均匀。使用安全先进的除草剂喷药器械,添加喷雾助剂。
大豆田喷施乙草胺,苗前施药对大豆安全,但施药后遇到低温、多雨情况,特别是田间地势低洼易积水的地块,乙草胺极易造成大豆药害。所以大豆田喷施乙草胺,需考虑环境天气因素。
玉米田喷施阿特拉津,一般不会产生药害,但在药量过大时会对玉米造成轻微伤害,因此要严格控制用量。
来自:新型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