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会有一些朋友问“打出去的球被鸟叼走了怎么办”、“球打到观众出界了怎么办”之类的问题,在《无可奈何的哈姆雷特》中提到rub of green这个概念,我们就是假定哈姆雷特看到飞出去的球打到路人的头盔改变方向发出了“Ay,there’s the rub(哎呀,这是没办法的事情)”的感叹。
当时在翻译规则的时候,我实在找不到合适的译法,又不能像日语一样直接用英语发音、片假名标示,“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按照解释的字面意思翻译成“球因局外者变向或停止”,按照定义,“当运动中的球意外地被任何局外者改变方向或停止”就是发生了“rub of the green”。
事实上这个定义里面还包含着另一个定义——局外者(outside agency),这是一个比较重要也比较经常使用到的规则概念。
谁是局外者呢?按照规则定义,“局外者”应当指以下人物和事物:
1、比洞赛中与比赛无关者:与比赛有关者包括比赛双方的球员、球童以及他们各自的携带品,而与比赛无关者则是指除上述人员或事物以外的所有人或物;
2、比杆赛中不属于比赛者一方者:即与某比赛者无关的人或事物,如同伴比赛者、他们的球童及其携带品等;
3、其他人物或事物:既不是比洞赛中与比赛有关者也不是与比杆赛中属于比赛者一方者,如裁判员、观察员、观察球童、观众、球场管理人员、动物、车辆等,例如活的蛇就是局外者,而死蛇就是散置障碍物了。
但是风和水不是局外者。如果静止的球因为风和水移动,或运动的球因为风和水被变向或停止,球员必须在球的现状态下打球。
按照规则,静止的球被局外者移动后,球必须被放回原来的位置,球员并不受处罚(规则18-1);运动的球被局外者变向或停止,球员也并不受处罚,除规则规定的例外情况之外,球员应当在球的现状态下打球(规则19-1)。
在球场上曾发生过这样的两个故事:
在一个标准杆为3杆的短洞,发球区与球洞区之间为一低谷,一组球员打球后从发球区上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其中一个球员的球停在球洞洞口边。在他们走向球洞区的途中走到低谷处时发生了轻度的有感地震,等球员们走上球洞区后发现原来停留在球洞边的球不见了!经过一番搜寻最后发现球居然静静地躺在球洞内,他们推测一定是由于刚才的地震把球“震”入球洞里。这个球究竟应当怎么判断呢?是算一杆进洞,还是要将球放置回原来停留的地方打第2杆?
一个球员在球洞区上长推后球悬停在洞口边,正当他缓缓走向球洞准备将球推击入洞时,有一架飞机从头顶上低空飞过,因为飞机声波的振动作用,球滚落入洞中。这事儿应当怎么说?
上面两个实例都涉及到静止的球被移动的问题,根据规则18-1,静止的球被局外者移动后,必须将球放回原来的位置,球员不受处罚继续打球。但是在两个实例中球虽然移动了,但并没有局外者存在,所以答案如下:
在上述第一种场合,由于地震不是局外者,应当认为该球是因第1杆击球的结果入洞的,一杆进洞的事实成立。
而在第二种情况下,由于飞机的振动不是局外者,所以视为是球员的上一次推击击球入洞。